乱侃《我不是潘金莲》
看了一本书,觉得好看,不写点什么东西,好像有点意犹未尽。像是喝了酒,没能尽性,又像是做了爱没有高潮。《我不是潘金莲》是本好看的小说,无论写什么,但一定要写点什么,嘿嘿。
二三十年前,我是不折不扣的刘震云的粉丝,几乎买了也看了当时他说有发表的小说,从第一个中篇《塔铺》到我出国前的最后几个《故乡》系列长篇。八十年代,是文学的年代,读诗歌看小说是一种时髦,用现在的话来说叫新潮。我那时正是个愣头青,留着长发、带着宽边黑框眼镜、穿着整年不洗的喇叭裤,加上一张丑脸被烟熏得苍白颓废。算是潮流中的一滴,被潮流推着,又推着潮流。
直到一九九九年。那年春天,突然觉得在国内生活的像一团乱麻,和夫人商量,决定走开。移民加拿大的申请很快就批了下来,那年秋天的一个夜晚,听收音机,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听到采访刘震云,忘记说的是什么,但听到他带有河南孟津口音的普通话,让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可能这和现在所谓的见光死差不多吧。我读刘震云的小说一贯心里是用河南方言来读,他的形象原来在我的心里就像是一个敏感、质朴、深刻又豁达的老哥。突然听到自己崇拜的大哥用蹩脚的普通话讲着俗气不堪的话题,非常失望。现在想想,自己很可笑。最近读陈子善先生编撰的胡兰成文集,陈老师在序里说中国古语说“文如其人”,只是对文人人品与文品的一种诠释。然后说,“自古至今的中国文坛,文不如其人者,人不如其文者,文远不如其人者,人远不如其文者,都大有人在”。非常赞同,陈老师说的人是指人品,我这里说刘震云想说的不是人品,想说的是形象,具体的是他的声音形象。我觉得他应该用河南话,甚至是孟津话来接受采访。哈哈,自己有些愚钝过头了哈。Anyway, 偶像的年代,大家总是想把一些人塑造成理想化得“偶”,这和远古的造神,近代得高大全创作,差不多是一个意思。自己做不到得,就想让某些人做到,然后去跪他舔他,奉为偶像。
前两年,因为电影《手机1》和《手机2》,名嘴崔永元和导演冯小刚掐架掐得厉害,吃瓜群众也是看得不亦乐乎,刺激又娱乐。那些日子,自己每天喜看小崔的愤怒和发飙,丝毫没有什么道德上的反思。直到有一天崔永元把刘震云一阵臭骂,让我才觉得要思考些东西。作家或是他们的作品在我心里一贯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他作品里的情节、描述、观点你可以不认同,哪怕那些影射了你或是损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恶评甚至谩骂他的作品,但不要因为作品去攻击他的个人。小崔说刘震云为了钱不要脸,是渣滓,让我很心疼,从此对崔永元的印象反转了一百八十度,虽然那时我已经不是刘震云的粉丝。
因为疫情宅在家里,在图书馆里偶然看到了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就借来看。我知道冯小刚把这个故事改编成了电影,当红女明星范冰冰主演,但不知为何这样的电影对我没有吸引。就像当年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一样。后来想了想,应该是这两部电影都是把全中国最美丽的女人,变成了最市井的憨妇。两个大导演是要表现他们的才华呢,还是考验范冰冰与巩俐的表演功力?我不管那么多,暴殄天物就是他们的不对了,因此我拒绝看。但小说还是要看的,因为没有电影的影响,我看这个小说还是用自己心里的河南话来读,有了自己的画面,非常过瘾。后来在油管上查到这个电影,看了两眼,主要是看看范冰冰用的什么方言。结果让我大吃一惊,冯小刚竟然把故事背景挪到了四川,范冰冰说着一口川味普通话,一股麻辣味扑面而来,差点没被熏倒。不过心里暗喜,幸亏没有看电影,算是躲过一劫。
花了一个多星期,把这本小说看完,觉得刘震云还是一贯的写实风格,文字洗练简洁,故事情节脉络清晰、环环相扣,故事背景真实扎实,大小人物、城市乡下统统接着地气儿。给我感受特别深的是故事的逻辑推理,故事一层一层都有关联,有因有果。有时候想,刘震云如果不报考北大中文系,而是读了个计算机专业,也会是一等一的程序员。
讲到类似的电影《秋菊打官司》,有些感慨。电影改编于陈源斌的《万家诉讼》,讲的是倔强农妇打官司的故事。原本故事应该发生安徽小镇,活生生地被张大导演搬到了他的老家陕西。 巩俐穿着翘着衣襟的大棉袄,两颊泛着高原红,围着花花绿绿的土味围巾,说着一口关中腔,和作家笔下的女主人公一点不搭界。有个趣事,原本小说里的女主叫碧秋,张艺谋觉得用陕西话讲“碧”和“秋”,一个是女人的生殖器,一个是男人的生殖器,算是脏话。就和陈源斌商量改成了“秋菊”。改的挺好,“碧秋”这名字算是江南的味道,而“秋菊”则是西北风了哈。我是先看了小说,在瞅了两眼电影,觉得就是两个故事。碧秋在我的眼里是多多少少有点南方味道、又有点姿色的农妇。 但电影的编剧是北京作家刘恒,挺诡异的哈。不过,刘恒算是张艺谋的御用编剧,让他写剧本也说的过去,但好奇陈作家没有意见吗?原来,陈作家那时从政了,位居副市长的要职,公务繁忙,不屑煮字为生。这只是我的猜测。但也可以看到中国文人的悲哀之处。文化往往被政治强奸了。
对比之下《我不是潘金莲》命运正好相反。故事嘛,差不太多,一个讲打官司,另一个讲的上访,都是要讨个说法,异曲同工。《我不是潘金莲》故事发生在河南豫北一带,土味十足。但冯小刚却和张艺谋反着来,张艺谋是“南水北调”,冯小刚就偏把豫北的故事挪到西南的四川,让本该穿着肥大棉袄的李雪莲穿上了有腰身的小夹袄。不过剧本没找别人来写,还是原作刘震云执笔,因为他没有当市长啊,不用日理万机为国家操心,有的是时间,也乐意和电影导演及女明星们切磋。此时的刘震云已经成了网红段子手,在娱乐名利场上愉快地左袭右突地厮杀着。骂人也被人骂,深得娱乐圈的精髓:“话题就是金钱”。嘿嘿,这样的作家,自带风尘味,我喜欢得紧!
刘震云北大中文系78级,82年毕业。陈源斌则是86加入北大作家班。一个是58年生人,一个是55年生人,陈源斌比刘震云年长,但却是刘的师弟。两人当然不会在未名湖畔有交集。但互联网上陈源斌的所有介绍里,都说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我是一头雾水,这是当官的好处之一?
咱不是文学评论家,只是个一般读者,读故事性强的小说,对人物的刻画和感情描写更感兴趣。小说里的一众人物,有省长、市长、县长、法院院长、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镇长、警察、大商人、卖肉的、开餐馆的、厨子、工人、农民等等,个个活灵活现。算是文字版的清明上河图。看着李雪莲把假仁假势的官场折腾的鸡飞狗跳,非常过瘾。
刘震云的小说里感情描写的很少也很素,但却很黄又很冷。大家在《手机》里应该体会到了吧?《我不是潘金莲》里,也有两段不多的感情描写,一个是和卖肉的老胡。算是单恋,老胡看上刚离婚时的李雪莲,前前后后要和她办事,就是办那事。李雪莲应该不爱胡屠夫,她的交换条件是让老胡打一顿欺骗她的前夫秦玉河,先打人后办事。但因为秦玉河去了外地,也就没有了风流的下文。后来,李雪莲要杀秦玉河和一众官员,又来找老胡,这次是杀人,条件变成了可以先办事再杀人。但人命关天,杀的不仅有她前夫,还有几个当官的。尽管李雪莲有些姿色,但远远不到红颜祸水的地步。当然老胡不干了,交易没有完成。这一段描写,把性的社会性描写得够冷,没有丝毫人性的温暖。另一段男女之情的描写不仅温暖,还有些许火花。写的是李雪莲和他中学同学赵大头的三段感情经历。第一段是高中时的青涩爱情,赵大头对李雪莲的爱慕都被刘震云写在了那一颗颗“大白兔”奶糖里,算是让人感动的少年之恋。但不解风情的李雪莲却无意间吓跑了少年,成为遗憾。第二段,少妇李雪莲去北京上访,寄住在厨子赵大头的宿舍。少妇已经准备把身子给了赵大头,眼看好事将成,却被赵大头心里“趁人之危”之道德感压抑。看的读者心里捉急。第三次,两人都已是中年,上访逃亡途中,一个离婚多年的熟妇,一个是新鳏的中年,干柴烈火终于烧到一处噼啪作响,没想到却是有人设的一个局。看到这里,不仅替李雪莲伤心欲绝,也为赵大头心有戚戚,两个有情人终究没成眷属。哈哈,这是刘震云的高明之处,不圆满才是常态,才会有缺憾之美。
喜欢李雪莲,重新圈粉刘震云!
1 条评论
王宸 · 08/29/2023 12:38 下午
这部电影我几年前也看过,感觉很有趣,印象最深的是电影结尾,范冰冰饰演的那个角色要上吊自杀,范伟赶紧跑过来说“大姐你为什么上吊啊?”。范冰冰回答“这事我要说得清楚,我也就不上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