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腻中年之无酒不欢

Alex Ning发布

好长时间没有更新博客了。期间发生了很多事,但由于还在其中,写出来不免有些偏颇,就不提了,今天想写写酒。

缘由是最近在教会,与一个新朋友聊天,说到彼此的爱好,我说我喜欢跑步、钓鱼、读书、写作和古典音乐。呵呵,爱好很多,很中产,很高雅,也很装B。说完,自己都觉的有点不好意思,就补充说还有,好喝酒。好喝酒就是不装B吗?好喝酒算是恶习还是雅兴,还是雅俗兼有之,还真说不准。爱喝酒的下一个层次应该是酗酒、酒鬼、瘾君子,但喝酒的上一个层次却是豪放、诗意和雅皮。单单把爱喝酒作为爱好,不做特别的深入说明,算是比较中立,温和且不装的爱好。

先说说喝酒文雅的一面,那多了去,像红楼梦里的那一群小姑娘、小娘们儿和小假娘们儿,动不动摆个席,行个令,一大片白的刺眼的纤纤玉手,翘着兰花指推杯换盏,让人眼花缭乱。烛影、诗句、香艳、娇喘、脂粉、香气与酒的轻佻飘舞在年轻的肉体之间。豪放一点的文雅,是过去那些不如意的危机中年文人们,如李白杜甫,酒是他们最重要的主题,纵观这些诗句,酒总是与惆怅、离情、失意等负面情绪成双成对。即使是把酒与欢放在一起,让人读起来也是愁绪缭绕,比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读起来哪有什么人生得意的欢愉,明明是空虚寂寞的长叹。

喝酒用雅了说应该是饮,最多加一个豪字:豪饮。但往俗了说,那叫吃酒,是哪一种,满满夹一筷子凉拌猪耳,放进油乎乎的长满胡茬的嘴里,眯着沾着些许眼屎的浑浊双眼,红着毛孔粗大的猪皮老脸,端杯仰脖,滋的一声,灌如喉中,那酒火辣辣的经过食道流进胃里,与满腹的酸甜苦辣搅合在一起。如果是和一群狐朋狗友喝,一杯下肚,还需别人的叫好,“爽快”、“得劲儿”、“够哥们儿” ! 把那喝酒之人哄得像上了水泊梁山, 女人吃吃地在旁笑着,更是刺激了大家的酒兴,偏有好事之人拿出手机把这一幕记录,原以为是豪放洒脱,酒醒后一看照片,各个红脖赤面、丑陋不堪,大家一笑了之,下次再喝。一人独饮,往往是老泪纵横,自己跟自己的过去较劲儿,电话或微信骚扰亲朋好友,把那一点点的生活不如意放大成要死要活地样子,朋友偶尔陪你聊两句,安慰一番,立马觉得遇见了知己,更是滔滔不绝,直到对方不耐烦地挂断通话,然后又觉世界抛弃了自己,孤立无援,给再喝一杯找了个充分的理由。呵呵,这一段说的是自己喝闷酒失态地样子!

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喝酒,又从什么时候爱上喝酒,什么时候喝的是雅,什么时候喝的是俗,实在想不起来,也没有意义把这些分辨清楚。就写写自己关于酒的一些记忆把。大学毕业分到中学,同时分到学校的还有一个叫英语专业的云峰的,长的五大三粗。分宿舍时,我们新毕业的大学声两两一起一个宿舍,唯有他和当时的学校电工任师傅分到了电工房,原因可能是宿舍不够分了。 不久,云峰和任师傅打了一架,云峰的脑袋被开了瓢,缠着绷带,让大家大跌眼睛,据说是两人晚上没事喝酒喝高了,不知为了什么争执,打了起来。其实那时嘴上虽然不屑,但心里还有点小羡慕,刚踏入社会,就这么能混,将来一定有出息。果然,云峰跟着一个基督教传道士学圣经,不久就去了美国。后来我还教过他妹妹云静的数学,这是一个和他哥哥完全不同的,像云一样美丽安静的姑娘。一晃三十多年了,不知云峰还在不在美国,也不知是不是还会因酒与人大打出手。

喝醉酒的感觉非常难受,对于我来说差不多要用整整两天来彻底醒酒。第一次喝醉是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当时在中学教数学,一个家长请教导处的薛主任吃饭,老薛就把班主任和主要的任课老师叫到了饭局,那是在薛主任的家里,中学的老师大多是女的,饭桌上只有主任、家长和我是男的,吃到最后,那些女老师都先走了,只剩我们三个男的,喝的是什么酒忘记了,但是四瓶这个数字我是记住了,应该是醉了,但心里还算清楚。薛主任住在家属院,与我的宿舍一墙之隔,我安然回到自己地床上,一点也没有吐,虽然有些头疼,但第二天给学生上课没有大地问题。这次经验,算是我的处女醉吧,虽然毫无意义,但却让我骄傲了好一阵子,我的酒量竟然是一斤,这足以打败80%的男人。(现在的酒友们看到这里别当真,我有点吹牛B,那时年轻气盛,现在酒量只有小四两,特此声明)。

记忆比较深刻的醉酒有三次,第一次是在北师大读书快结束的初夏,那时已经三十三四岁了,开始着手办移民。人到中年来帝都读书不容易,非常珍惜,又结识了玉龙他们一帮“狐朋狗友”心心相惜,临走时相约在小西天的一家酒馆喝酒,差不多每人都喝了七八两二锅头,最后我记得说话舌头都捋不直了,大家还是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只记得我说,如果去了加拿大,从此不再回头,彻底离开中国这个伤心之地。一副大义凛然赴刑场的架势。其实我是舍不得这帮兄弟,今天回忆起来。最后是如何回到了学校宿舍,已经记不清了。现在人过五十,不是不想回头,是再也回不去了。二十多年过去了,北师大的那帮兄弟们还好吗?

第二次印象深刻的醉酒是来加拿大的第八年,跟着当时最好的朋友John一起做学校,两人背景相同又是同乡,共同语言很多。但在喝酒这件事上,却大相径庭。 John一般不喝酒,如果我邀请,也就用酒湿湿嘴唇而已,已经算是给我很大的面子了。但如果是生意场合,酒他是能喝的,特别是如果喝酒能带来效益,更是拼了命也要干了这一杯。而我对酒的看法是,是朋友酒就干了这一杯,生意和身体哪有情谊重要。那年去温哥华见我们学校的投资人张先生,在张先生家,聊的喝的都挺开心,John也喝了不少。由此张先生知道了我爱酒,临出他家们,让我们拿了一瓶伊利特回酒店。回到酒店,夕阳已经落下。酒店临海,从房间窗户向外望去,看到余晖还挣扎地在海面上撒着暗暗的酒红,周围一些忽明忽暗地灯光配合夜色,让模糊地海平线更加遥远而显得更忧伤。立在窗前,望着海,想到这太平洋的遥远的彼岸就是故国故乡父母兄妹。喝了酒,本来就易感伤,客居在这个昏暗的异国他乡旅馆,阵阵惆怅来袭,不由地把伊利特打开,倒了两杯,邀请John与我坐在窗前对饮,John拒绝,他用一种不屑地眼光看着我,说都留给你吧,好像大方让酒与我,而我是贪杯小人。一个好友可以与你共事共室,却不能与你同饮同醉,甚至不能理解和宽容你偶尔的灰暗情绪,这叫什么好友?没有理会他,自斟自饮,一瓶酒就着孤独下肚,不久就断片了。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睡在地毯板上,周围湿湿的,不知是泪还是酒,看到自己的“好友”在床上还在呼呼大睡,心里很凄凉。人的本质是孤独的,知己只存在于错觉里,人人在乎的都是他们自己的感受,除了父母,没人会真的把你放在心里。酒品如人品,不能同饮的朋友不是真朋友,不能共醉的伙伴可以与你同甘但不会与你共苦,更不会相伴终生。

最近一次醉酒是上个月,岳父去世,妻子回国奔丧,烦事扰心不能入睡。就拿了一瓶罗姆酒在卧室里喝,戴上耳机,听莫扎特的安魂曲,一遍又一遍地反复听,酒越喝越多,也把声音调的越来越大,直到音乐像雷声一样轰鸣。莫扎特这首遗作里的悲伤、圣洁、孤独、无助、嘶喊、挣扎与救赎像潮水一样地涌入,又像倾盆大雨一样劈头盖脑地持续由头到脚冲刷着我的肉体,不能自持,第一次感受倒酒与音乐地默契。1791年秋冬,36岁的天才莫扎特病入膏肓,为了生活,挣扎悲愤地写着这个带有阴谋的约稿,人死曲未终,何等悲剧!安魂曲的一段合唱里写道:

My prayers are unworth

But, good Lord, have mercy

And rescue me from enternal fire

如果郁闷,听一段古典音乐,如果这样还不能释怀,那就边听边把自己灌醉!酒是食物酝酿出来地精华,而音乐则是人类情感酝酿出来地美酒,两者地共同之处是,都可以把你醉倒,一个对肉体,一个对精神。

醉酒大多是痛苦地回忆,但与两三知己喝酒却是人生最畅快的事情之一。妻子就是我的酒中知己,年轻时妻子孤身一人在日本留学,可以想象她的孤独寂寞,啤酒和清酒成了她的最爱,心情不好或大好时往往会来上一小杯酒。记得有一次我们从上海坐火车到郑州,那时还没有高铁,车程大约十多个小时,虽是软卧,我们却都没有睡,两人坐在走廊靠窗的边座,边聊边喝,一直到火车进站。聊的什么都忘记了,但那个融洽的氛围没有忘。夫妻二人不伴嘴是不可能的,但我们从来没有因为喝酒吵过架,因为我们都知道,生活不易,有情绪是难免的状态,酒则是缓解压力的良药。

另一个酒中知己是海英,她也是我妻子的闺蜜,一个文学女青年,现在虽然以年过半百,但她的形象在我心里一直定格在文青上。去年回国在上海见到她,虽已是二十年多年后的相遇,岁月在她身上好像没有丝毫的痕迹。我们都爱阅读,但口味却十分不同,我是非中国的东西不看,觉得文化背景的差异让我对他乡文字无感。但她钟情于东欧文学,对俄罗斯式的沉重忧伤的悲剧情怀如痴如醉,说起俄罗斯文学白银时代的作家诗人如数家珍,对陀思妥耶夫斯基顶礼膜拜。但这没有妨碍我们成为酒友,一次在一个小酒馆里喝酒聊天竟然聊到了酒店打样,老板娘直接轰人,可能老板娘想这两个迂腐穷酸之人,只要一瓶酒还没喝完,就白白占一个桌子四五个小时,还让不让我们做生意了,哈哈。聊的什么话题,已不记得,大概就是她说她的日瓦戈医生,我讲我的三言二拍吧。这个文学青年现在已经从一个俄语教师,蜕变成了大学中文系教授,离开了无缘人,最终嫁给了爱情。哈哈,恭喜她,她终于活成了她想要的人生。我呢,活成了自己吗?嗯,这酒还得喝,才能活出滋味!

写到这里,好像没怎么写酒本身,不是不想写,实在是对酒的认识十分粗浅, 和对烟的感觉一样。当年抽了三四十年烟,分辨不出好坏,只知道烤烟、生烟和混合烟的区别,至于大中华与红双喜有何不同,抽不出,更说不出。和烟的品赏一样,我对酒也是味盲,清香型和酱香型还能马马虎虎区分开,至于哪个酒品相好,哪个酒口味差只凭当时心情,嘿嘿,心情好时,乡下的散酒也醇香无比。茅台对于我,和二锅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我不是说味道,我说的是功能。出了国,白酒喝的越来越少了,洋酒倒是饮了不少,现在基本上都是喝这些洋酒了,一是便宜,二是容易到手,三是都含酒精40%或以上。最常喝的也就是那四大烈酒:伏特加、罗姆酒、杜松子酒和龙舌兰,自己在家喝,都是喝纯的,最多加些冰和柠檬。夏天也喜欢调些鸡尾酒来取悦不太喝酒的来宾,像Majito, Margarita, Pisco Sour等南美流行的喝法。啤酒、红酒、和清酒对我来说不是酒,像洋人说的那样是软性含酒精饮料,饮料!

上帝创造了的纯洁愚蠢的人类,人类却受到魔鬼的诱惑,吃了欲望的苹果,从此在爱恨情仇中翻江倒海,酒在其中推波助澜,奇妙的是,无论什么工艺,不同的种族在不同的时间都发现了这种让人痴迷的饮品,嗯,我相信酒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琼浆。最近看到社交媒体疯传的一篇关于酒的文章,据说是发表在世界顶级科学杂志《自然》上。文章论证了酒精对人体健康百害而无一利,但酒是上帝的赐予,所以我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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