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履行陪审义务

Alex Ning发布

第一次履行陪审义务(Jury Duty)是今年五月中旬,由于已经定好了去纽约看女儿,所以申请延迟到这个星期。一般指定的都是一周五天的陪审候选义务,但由于昨天是加拿大的国殇日,所有政府部门休息,所以这一周政府只有四天工作日。九月初接到了正式的派遣信Summons Assignation,和上一封除了日期意外,其他全都一样。上边写着一些关于陪审候选的基本信息,还有就是第一天报到的时间和地点:8:30am, Room 111, 361 University Ave.

上次的博客写了自己在做陪审候选第一天报到以及如何申请推迟或解除(Excuse)义务的过程。这次的第一天几乎和上一次一样,只是自己已经做好准备来认认真真地履行一下这个公民任务。上一次被分到了紫色组,而这次这是得到是绿色标签。 五月份,#111厅还在装修,现在#111已经可以使用。大厅里一共有大约四五百人,熙熙攘攘,空气不太好,但还算安静。从上午的八点半报道开始,除了开始时看录像听讲解的半个多小时外,就是等待。到了中午吃饭时,法院工作人员进来说,橙色和紫色组可以去吃饭,两点回来报道。绿色和蓝色等一会听通知。到了一点半,法院的那人过来说,橙色和紫色今天的工作就完成了,明天上午十点半再回来。心里想是不是法官刚放完长周末还不及这审案子。

第二天十点二十准时到了361 University Ave, 门口排队还挺长,有十来个人在等安检。过了安检,进111大厅,把Summons Assignation给门口的一个年轻亚裔女子看过,她把写有我信息的纸片找出,反扣在另一边,又在出勤表上帮我签了到。哈哈,这算是翻牌,后来知道这个纸片也用来法庭上的抽签决定谁人要去做陪审。大厅里人还不多,开始以为四个组的人都是十点半签到,后来才明白,其他两组人已经被安排到了其它房间等待抽审。上午没有什么事,一直待着写写日记看看书,到了快十二点,法庭的一个主管出来通知让我们去吃午饭,说到一点四十五分回来签到,嗯,午饭一个小时四十五分钟,够长的哈。多伦多市府的法院大楼里唐人街挺近,平时没有机会来这里,今天就去哪里吃午饭吧。前天下的雪开始慢慢的化了,街上一片狼藉,加上唐人街的灰暗肮脏,路上行人也灰头土脸,一点吃饭的胃口也没有。坐在路上,想起零六年春天刚来多伦多时,就住在唐人街的一个朋友家里,他告诉我一个美食广场,记得好像是龙城,就往哪里走,进去没有看到foot court, 问了门卫,门卫说南边有一家,于是出门往前走,到了文华,想起啦这里就是了。在地下一层,进去,很冷清,一些小食摊已经关门,营业的只有三五家,虽然已经是午饭时间,但食客寥寥无几。选定门口那家店,要了炒面、豆角、茄子和一个肉菜。非常难吃,肉还有些怪味道吃了一口就不吃了,把面吃了一半,豆角茄子吃完,就把另一半扔掉了。出了门,往回走,到了university看看表才一点,干脆进了星巴克,要了咖啡,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看微信写日记。到了一点半,回了市府法院大楼,又开始等待,但也挺轻松的。

两点五十,法院的人过来说让我们绿色Panel的人做好准备,想喝咖啡的去喝咖啡,该上厕所的去上厕所,一会儿他会回来通知重要的任务。终于轮到我们上场了,有些小激动。三点十分,法院那人叫我们排队等在门口,然后领着百十号的绿色Panel的陪审候选人到四楼七号法庭,等待法官的甄选。坐电梯上了四楼,鱼贯进入七号法庭,在法警的安排下,依次坐在法庭的观众席里。法官(Judge)坐在在最上边的法官席上,五六十岁的中年白人,白头发,挺和蔼。他下边一排做了一个年轻的白人书记官(Clerk of the court),两人都穿着黑色服装,领结很特殊,白色的,绶带一般。再下一排,是一个被告(The accused)和他的律师(Defence Consel),两人面对法官,看不清被告的脸,但从他的背影和“葬辫子”上我猜测是个年轻强壮的黑人男子。一百人左右的陪审候选人,黑压压地坐满了不大的七号法庭。法官面带微笑,用从容平缓安静的语气,介绍了案子审理的过程,包括多长时间,如何审理,陪审的义务等等。法官说这个案子,预计下周三会结案,但也可能长也可能短,被选中的人在这期间不能离开多伦多。然后就是一再强调,在案子审理期间,所有案子的问题只能限制在这个法庭的房间(四楼七号法庭 4-7)里讨论,不能对任何人泄露,尤其不能发在互联网上,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性。他说到这里,让我想起国内的一些案子,往往是还没开始审理,大众舆论就开始评判,大众媒体的舆论是不是引导了案子的判决不得而知,但一定会有影响吧。法官说的一句有关陪审的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我是法律条文意义上的法官,陪审员是事实的法官(I am the judge of the law and jury are judge of the fact)。他要求陪审员不能从媒体或互联网获得案子的信息,只能听控方和辩方的证人说叙述的事实来判断,最后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法官叙述完毕,开始让法庭办事员陈诉案子的情况,这是一个持枪抢劫的刑事案子,发生于2017年的八月,由于年轻的书记员叙述案子时,语速快加上术语多,没太听懂,心里有些担心自己的英语水平。叙述完毕,法官开始询问陪审候选里有没有人认识法官或被告的,没有人举手。然后法官让另一个亚裔的工作人员(Court Reporter),中文应该也叫是书记官吧,来宣读参与办案的警察的名单和各自的职位,一共十七个,然后问是否有人和其中的警察认识。这一次有人举手。法官让那人走上前,先读了他的陪审员号码,然后问他和哪一个警察认识,是什么关系,那人一一作答,他和其中一个探员是从小就认识的邻居。然后法官把这个人请出了法庭,他不能被选作此案的陪审员,但他还需要回到候选的111大厅等候看是否有新的案子备选。 这个程序走完,法官又问在座的各位是不是有人有听力问题,包括耳朵听力和语言听力。结果有三人分别起身说有问题,两个老者和一个亚裔的中年人。他们一一到法官面前陈述他们生理或英语的问题。那个中年亚裔说他的英语有些听不懂,法官问他是不是在加拿大受过教育,他说他没有在加拿大上过学,不过他的英语听起来不错啊。法官批准了三人的申请,免除了他们这次的陪审候选。到此,四人出局,下面就开始正式随机抽取这次的陪审员。由于是刑事案,陪审员需要十二名,他们最后要判决被告是否有罪。第一次要选35人,然后再从三十五人里选14人,最后14人中十二人坐在陪审席上,另两人候选。书记官从一个木箱子里抽取纸条,然后念出抽中的陪审候选人的号码/职位/来自哪里。每抽出一个,那人要拿着指派信交给两边立着的法警,法警确认并大声念出陪审候选人的号码,领了那人走到法官身边,交给亚裔书记官,书记官问那被抽中之人是否有问题。结果三十五人中有七人表示有问题,有开会的,有约着考驾照的,有已经定好假期的等等。通过和法官讨论,有五人被批准免除这次案子陪审,但需要来法庭候选其它案子的甄选。看着书记官抽取纸条,心里有些紧张,怕自己被抽中?也不完全是,是不确定性和新的挑战让自己有些坐立不安,其实被选中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一下陪审团的工作流程。直到最后,我的号码也没又被念到,松了一口气,避免了跳入一个不舒适区。这是已经四点十分了,这个过程差不多一个小时。没有被第一次选中的人,不能马上回家,而是被领到了五楼的502房间Jury Lounge。在哪里等了大约二十分钟,可能是怕第一次被选中的人有人退出。到了四点半,我们七八十人被通知,明天九点先到这里集合,然后就被解散回家了。

第三天早上坐地铁到法院大楼时是八点五十分。看到倒楼门口大约三十来人在排队等安检,队伍一直从门口拍到了大学路上(Unversity Ave.)。这些人应该都是作陪审候选的,在这里工作的法院人员,不用安检,只要出示一下门证就行了。等了五六分钟,进了门,看到今天开了两个安检的入口,平时只开一个。上到五楼的Jury Lounge, 先登记,然后坐下来,一个法院的工作人员过来说让我们等到法院开庭以后,再来通知我们下一步要做什么。大家都很安静,比一楼的111大厅的人少许多,空气好,像是图书馆,大部分看书,也有一些人像我一样在电脑上忙着什么。我正好整理昨天的日记。到了十点半左右,那个法院的工作人员进来通知,对我们绿色组的人来说,这次的陪审义务工作已经结束。法院笑着给大家开玩笑说,今天剩余的时间大家可以去逛街了,他给的出勤证明,会证明一天都在法院履行义务。他还说,把法院指派信(Summons Assignation Letter)拍个照存在手机里,如果三年内又被指派作陪审,可以以此为依据拒绝。法律规定,履行一次陪审义务,三年内可免除再次的指派。另外,需要出勤证明的人,把指派信留在房间门口的登记处,明天会把证明和指派信一并寄给本人。

这次的陪审候选义务,一共算是两天半,不知是我的幸运还是运气不佳,第一次的甄选就被淘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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